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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老是以没房产证为由不能进行拍卖!还是门面房!最高院有土地证无房产证执行局可以进行查封吗?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谁会买,不能过户不能上户口,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房产市场无法交易,既不能卖,也不能买。对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执行局也无能为力拿去拍卖,也不允许拍卖无房产证的房产。
最高院有土地证无房产证,执行局可以进行执法查封。既使最高院没有土地证和房产证,执行局同样可以进行执法查封。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不准交易,也不能交易,所以执行局并没有以没房产证为由不能进行拍卖。最高院裁决宣判房子冻结查封。执行局就可以依法进行房产查封,而不需要什么房产证土地证,只需要法院的查封令。
法律咨询:法院司法拍卖的房产没有土地证房产证,这样的房产会出现什么问题,是否可以办理房产证
法院进入拍卖前,一定是已经确认,这房是可以买卖的(拍卖也是买卖交易的一种形式),所以,拍卖所得,不用担心日后的房产证办理。
有的购房人,在房屋尚未竣工办出房产证时,出了问题,法院强制拍卖,也属正常。
司法拍卖的办法:司法拍卖的部分信息在网上已经公开,如北京法院网、重庆市产权交易所网站司法拍卖版块、淘资产网等。司法拍卖也是新兴的投资渠道,特别是在不良资产处置领域有较好的获利空间。
扩展资料:
强制拍卖的特点
实施的强制性
所谓实施的强制性,是指强制拍卖系国家执法机关依法进行的一种强制性措施。这是强制拍卖的基本特点。在强制拍卖中,被查封、扣押财产的产权人,已经丧失对其所有财产的处分权。因此,强制拍卖是一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拍卖活动。
委托的专有性
所谓委托的专有性,是指这种拍卖活动系国家执法机关依法委托的拍卖行为。强制拍卖固然是一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拍卖活动,因而委托方只能是国家执法机关,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委托强制拍卖。
同时,国家执法机关委托实施强制拍卖,必须是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因为执法机关做出的裁判、处罚决定,如果尚未生效,案件的处理仍然处于不确定状态,因而不能对已查封扣押的物品进行拍卖。
拍卖的法定性
所谓拍卖的法定性,是指这种拍卖活动系依据法律特别规定而产生的一种特殊的拍卖活动。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强制拍卖须由执法机关委托拍卖企业进行拍卖。
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7月8日《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四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的被执行人财产进行变价时,应当委托拍卖机构进行。"这些规定的目的在于确保拍卖活动的公正性,维护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国家执法机关的廉政建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强制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