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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2-26 18:27:40 人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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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者杀人属于犯罪行为吗?

刑法意义上的犯罪行为,要求具备有体性(排除思想犯罪,言论犯罪),有意性(排除身体的条件反射,梦游等造成的危害结果)和有害性(要求具备法益侵害性) 其中精神病人在发病时的作出危害行为,具备有体性和有害性,却缺乏有意性这一要件,所谓有意性,指行为人有意识的支配身体的动静。而精神病人在行为的那一刻,其实与梦游没有什么区别,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也无法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 因此,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所作出的行为,根本不属于刑法上的犯罪行为(但并不是说没有危害性),另外从犯罪构成的角度来说,他们也不具备刑法所要求的责任能力(即他们本身是精神病人) 因此,依据刑法第18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所造成的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或医疗,必要时,政府强制医疗。 需要注意的是,不承担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必须是行为时正在发病,而且病到无法辨认控制自己的行为的程度,否则仍然要承担刑事责任(比如间歇性精神病人,未发病时作出的杀人行为)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刑法意义上的精神病,与精神病理学的概念不完全一致,严格意义上说,前者只是后者的极小的一部分而已。 因此在中国,很多老百姓眼中精神不太正常的人犯了罪,一般都要受到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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