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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懂劳工合同、劳动法的朋友,急!
1、补缴社保。因为劳动合同未到期,说明双方的劳动关系尚存续,劳动关系在,那么用人单位就必须给劳动者上社保,这是法定义务。现在北京在劳动仲裁或法院一般都不予受理,需要到劳动监察科办理。(虽然相关法律规定此为劳动仲裁的事项之一,但是实际中不受理。依据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纪要中已明确了。)
2、关于未支付工资的问题。《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但各地区均有相关规定,以北京为例:《北京市工资支付办法》第二十七条 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 ,用人 单位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 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没有 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国家 或者本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工资支付周期就是工资是以月支付还是以什么规定支付。
3、合同到期的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0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因此,你如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的话,你可以从2009年开始计算。
计算的方法: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6、47条计算。
4、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不服或劳动仲裁未在法定时间内处理完毕的,方可依法向法院起诉。具体可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仲裁时效的问题一般为1年。第43条,仲裁时间的问题一般45日,最多60日。自受理开始计算。逾期可向法院起诉。
5、综上,主要可主张:社保、未发工资(依地区差异而定)、合同到期的经济补偿(依劳动合同法第46、47条)。
请教懂劳动法的朋友帮忙:我有个开店的朋友她有个店员说家里有急事,做到这个月十号满两个月要辞职回家...
如果劳动者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用人单位应同意,如果以找到人才准辞职,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没有交纳保险,劳动者投诉,你朋友还会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