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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新劳动法,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合同该怎样赔偿?
第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也就是说,如果公司为提前30天通知经理,就应该向经理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第二,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如果是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因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按新劳动法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公司有正当理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按你工作的实际时间计算,标准为实际工资收入,5月19日以前解除:2500×2=5000元;5月19日以后解除:2500×2.5=6650元。(劳动合同法47条)
由于公司是无理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按47条标准规定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87条)5000×2=10000元。
支付了赔偿金后就无需再支付补偿金。
此外,如果公司未提前30天通知你,则需再加一个月替代工资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