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报销比例到底是多少?

日期:2019-04-27 14:53:14 人气:2

医保报销比例到底是多少?

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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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能详细说说吗?

医疗保险作为五险中的一种保险,是我们在医保定点医院进行医疗救治的时候,可以根据医疗项目来进行一定程度的医保报销的,报销比例是有着规定的。那么今天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1、医保主要分为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他们在报销比例上也有所不同。   2、职工医保的住院报销比例,根据住院费用的高低划分,一千三百元至三万元之间,报销比例为85%。   3、三万元至四万元之间的报销比例为90%,四万元至十万元之间的报销比例为95%,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之间的报销比例为85%。   4、居民医保由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合并组成,报销比例为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二级医院6000以上报销比例为80%。   5、县二级医院起付线为四百元,市二级医院起付线为六百元,县三级医院线起付线为六百元。 二、医疗保险如何报销   医疗保险,不论是城镇职工医疗还是城镇居民医疗,首先需要按当地医疗保险机构批点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治疗。如果需要去其他医疗机构进行治疗,需要到当地社区医院或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证明。如果是在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在出院结账的时候,医院会自动给你扣除医疗保险报销的部分。   在当地医保定点治疗但不是住院的,或者是放疗、化疗之类的,在医院没有报销的,可以带着医院出具的正式发票、医疗诊断书、用药详单、社会保障卡或医疗卡到当地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进行报销。如果是在其他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的,有转诊证明的,在出院之后,或者没出院必须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所有治疗发票、医院诊断书、住院证明、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用药详单、病历等到户口(医保)所在地的医保窗口进行报销。 三、医保卡报销范围   1、只限于在指定医院因疾病和部分意外所造成的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在20~60%。自费药不能报销,并且一些检查费和诊疗费也不能报销。   2、1年内报销额度是当地社会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   3、医保卡可以买药和支付门急诊费用,但不属于报销。   4、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本市医保规定的个人自负部分,纳入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 看到这里,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医疗保险在进行医保报销的时候,能够报销多少,相关法律规定都是有着明确条文的,是不能超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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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您好:医保报销比例为85%,如果超出基本限额,那么由社会保险部门按:0-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的比例进行。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报销范围: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60周岁以上老人在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法律依据】《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第二十七条 参保居民在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低于80%;县级医疗机构不低于70%;市级医疗机构不低于60%。各统筹地区根据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支情况合理确定具体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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