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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江干区凯旋路34号属于什么街道
江干区采荷街道。
在杭州社区警务室登记暂住证还用去公安局登记吗?
不需要的: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7条、8条的规定,当事人已经在居住地的社区登记过居(暂)登记的,不需要再向当地的公(安)局登记(该项是由辖区派出所主管的)。
《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2016年7月1日起实施)
第七条 流动人口应当按照国家和本条例规定,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应当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不能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的,应当配合公安机关采集与其身份相关的信息。
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申报居住登记。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近亲属代为申报居住登记;代为申报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为)办(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