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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1-14 01:09:35 人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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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员工辞职未提前30天提出,今天不干了,明天就要走人。用人单位扣发工资是否合法?请注明具体参照标准

不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可以承担的违约金情形只有2种情况: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劳动者违反培训服务期约定。 也就是说,除了正常扣除的费用,只有劳动者给用人单位带来损失的时候,用人单位才能扣发工资,且扣除量上也有限制。 扩展资料:劳动者不当行使辞职权的赔偿责任 一、辞职违约金问题 关于辞职违约金问题。《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以下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上述人员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二、处理原则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向劳动者主张辞职违约金的处理原则是: 1、职工的辞职行为发生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辞职违约金,且该约定是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结果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辞职的,用人单位就此主张劳动者承担辞职违约金的,可以酌情予以支持。 2、职工的辞职行为发生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除该法规定的两种情形外,其他违约金条款一律无效。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辞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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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没有提前30天通知是否可以扣工资

  1.关于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的问题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依据是劳动法31条   这个条款是一个过时的条款,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已经被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所取代。对于劳动合同问题,现在基本不必再看劳动法   2.然后公司拿这条压我要扣一个月工资,请问这个是否合法   即使是劳动法31天原文也只说了要提前30天通知而没有说要赔偿,你可以问问你们单位从这个条款中那段描述看到法律规定要扣一个月工资。很显然,你们单位的说法是于法无据的   3.在签合同的时候合同上也并没有这一条,是我辞职之后才加上去的   不管合同上面有没有这一条也不管是不是辞职后加上的,总之按照法律规定单位是无权扣押员工工资的   关于辞职问题劳动合同法是这样规定的: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依据是劳动合同法37条   法律从没说过不按规定辞职就得扣工资,相反倒是说了辞职之后单位不支付工资的后果: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依据是劳动合同法85条   就本案而言,单位的主张是于法无据的,和单位协商不下的情况下注意及时提起劳动仲裁解决即可。如果和单位协商,可以考虑拿上劳动合同法37条和85条去和单位理论,给他们上上法制教育课   希望对你有帮助吧,祝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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