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工商局办理三证合一

日期:2016-05-03 12:08:04 人气:2

高新区工商局办理三证合一

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张,财务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到大厅领一张换证的表,填好交给窗口等待3-5个工作日领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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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高新园区的企业 想要办理三证合一在哪里办理 都需要带什么?

您可以到大连工商局网站上查询内资企业登记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地址(信函方式的通讯地址) 大连高新园区爱贤街8号301室注册大厅 2、电话(传真)号码 84978932 注册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实行企业“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15】10号),全市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注销及下列事项变更,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时,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 1.企业名称;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人); 3.注册资本(金)(仅限原股东同比例增减注册资本(金)); 4.经营范围; 5.营业期限(经营期限、合伙期限)。 本栏目以下内容为工商注册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实行“三证合一”相关文件要求及需要提交材料的具体内容请见“最新公告及重要提示”中的《企业“三证合一”登记告知单》。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 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 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 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 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按照《辽宁省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条件暂行规定》和《中若干具体问题的执行意见》中规定执行,文件可在“大连工商网>政务公开>法规文件”栏目中查看)。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10、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规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参照本规范提供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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