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允许私人拥有大量黄金实体吗?
允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国家保护个人持有合法所得的金银。
也就是说,只要个人拥有的金银实体是从合法渠道取得的,国家均给予保护,并无数量的限制,也就是说可以拥有大量黄金实体。
扩展资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单位和个人不得计价使用金银,禁止私相买卖和借贷抵押金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
第八条
金银的收购,统一由中国人民银行办理。除经中国人民银行许可、委托的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金银。
第九条
从事金银生产(包括矿藏生产和冶炼副产)的厂矿企业、农村社队、部队和个人所采炼的金银,必须全部交售给中国人民银行,不得自行销售、交换和留用。前款所列生产单位,对生产过程中的金银成品和半成品,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管理,不得私自销售和处理。
第十条
国家鼓励经营单位和使用金银的单位,从伴生金银的矿种和含金银的废渣、废液、废料中回收金银。前款所列单位必须将回收的金银交售给中国人民银行,不得自行销售、交换和留用。但是,经中国人民银行许可,使用金银的单位将回收的金银重新利用的除外。
第十一条
境内机构从国外进口的金银和矿产品中采炼的副产金银,除经中国人民银行允许留用的或者按照规定用于进料加工复出口的金银以外,一律交售给中国人民银行,不得自行销售、交换和留用。
第十二条
个人出售金银,必须卖给中国人民银行。
第十三条
一切出土无主金银,均为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熔化、销毁或占有。单位和个人发现的出土无主金银,经当地文化行政管理部门鉴定,除有历史文物价值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办理外,必须交给中国人民银行收兑,价款上缴国库。
第十四条
公安、司法、海关、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等国家机关依法没收的金银,一律交售给中国人民银行,不得自行处理或者以其他实物顶替。没收的金银价款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
我国是否允许私人持有黄金?
你是不是指投资黄金,现在很多大银行都有了黄金业务,实物黄金纸黄金都有。
要是实物黄金的话法律没明确规定,私人不得持有黄金。也就是说可以私人买卖黄金。
且实物的黄金交易现在只有在上海开通了
参考:
目前,国内投资黄金的渠道主要有三个: 1.实物黄金,包括金条、金币。做实物黄金投资,须全额付款,且只有金价上涨,才有盈利机会。 2.“纸黄金”,指一些银行机构推出的记帐式黄金买卖,也须全额付款,而且没有实物交收。只能做看涨方向。 3.延迟交收黄金。以较少比例的预付款方式买卖现货黄金,暂时不提货,付清余款可以交收黄金实物。可以做看涨,也可以做看跌方向。如“西汉标金”就是这类交易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