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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个忙懂劳动法的
[编辑本段]新劳动法规定的产假相关条款
5.4.1 产检假
· 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
· 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 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
· 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5.4.2 产假
· 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已婚妇女23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懂劳动法的朋友帮个忙!
本人是执业律师。
对于这个问题,公司无权扣押你的工资。分两种情况:1,有明确的损害人(就是弄坏导航仪的那个同事),公司只能要求损害人赔偿。2,如果弄不清楚是哪个人损坏的话,那么在那个时段负责保管导航仪的人都要承担责任。
“依据《侵权责任法》2010年7月1日
第十条 【共同危险行为】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四条 【连带责任人内部的责任分担】连带责任人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相应的赔偿数额;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你可以向劳动局告你们公司,或者提起劳动仲裁。(因为你们公司的内部规定违反了强制法,劳动局完全有权介入)
还有楼上的几位不懂就别损人不利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