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由哪些体系所构成

日期:2013-05-31 11:42:10 人气:2

我国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由哪些体系所构成

.医疗保障体系 .医疗服务体系 .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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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建立我国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党的十七大报告要求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全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是人民生活质量改善的重要标志,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从制度上保障人民健康,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希望解决的现实问题之一,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第一,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社会和谐的内在要求。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幸福。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卫生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基本形成了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国民健康状况不断改善。近年来,党和国家更加重视全民健康,加大卫生事业投入,调整医疗卫生资源结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进展良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推行,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有所改善,重大疾病防治进展顺利,妇幼卫生保健和卫生监督工作得到加强。目前,我国人均预期寿命接近73岁,在发展中国家中处于领先水平。但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与人民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还很不适应。因此,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尽快缓解和克服上述矛盾,是改善民生、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关键环节,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体现,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第二,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目标是让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关于这一目标的总体要求,我们必须走中国特色医疗卫生改革发展道路,建立起符合国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从基础性框架起步,朝着更加全面的水平发展,从覆盖面不够大,朝着逐渐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发展。为了建立这一制度,我们必须把握两个坚持,一是“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遵循医疗卫生事业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强化政府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责任,完善国民健康政策,加大政府的卫生投入,从有利于群众及时就医、安全用药、合理负担出发,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二是“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在政府的主导下,提供全面的公共卫生和预防保健服务;重点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和队伍建设,着力解决部分农村缺医少药问题;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促进中西医、中西药相协调,努力缩小城乡、地区、不同收入群众之间的医疗卫生服务差距。 第三,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关键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形成比较完善的服务保障体系。我国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框架,由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组成,四位一体协调发展。其中,建设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重点是健全疾病防控、健康教育、妇幼保健、计划免疫、计划生育技术等服务网络,特别是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医疗服务体系,重点是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深化公立医院改革,鼓励社会参与、兴办医疗机构;建设医疗保障体系,重点是完善城镇职工和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医疗救助相互衔接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以慈善事业为补充,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引导群众合理就医;建设药品供应保障体系,重点是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国家基本药物实行招标定点生产、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保证群众基本用药,大幅度减轻群众药物费用负担。为了保障四大体系有效规范运转,还要深化医药卫生管理体制、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机制、经费投入机制、医疗服务与医药价格形成机制、监管体制等改革,健全人才队伍、信息系统和法律制度等条件,通过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制度化,逐步实现其均等化,积极推动医疗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建设协调发展,把全民健康不断提升到更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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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由哪几部分构成?如何加强各制度之间衔接?

由四部分组成,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 如何加强各制度之间衔接? (一)加大政府对医疗服务领域的资金投入,为医疗保障制度的有效运行奠定基础   政府的资金投入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医疗服务供方(医院)的投入,二是对其他医疗保障制度,如灵活就业群体的医疗保险、弱势群体的医疗救助和农民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投入。对医院,政府应考虑适当增加财政资助的比例,从补偿机制上彻底改变“以药养医”的经营模式。需要强调的是,在医疗保障的投入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将承担相应责任,两级政府应该进行合理的分工,而不仅仅是靠中央财政拨款。当然,对于政府投入资金的使用情况,应该有必要的监督,确保资金真正用于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服务上面。对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外的其他医疗保障制度,各级政府有责任投入资金。同时,医疗救助制度提倡慈善捐助和多种筹资方式。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方向,就是建立由政府和其他多种社会力量,如非政府组织、慈善机构、企业和个人等共同编制的社会保障安全网;对于农民合作医疗制度,各级政府也应当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已经明确了政府出资的标准,即地方财政为每个农民每年补助10元,问题的关键是政府应切实覆行职责。同时对贫困地区,中央政府还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以保证农民得到医疗保障。      (二)医保、医疗、医药“三改联动”。创造医疗保障制度实施的良好环境   医疗、医保和医药是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中的三个组成部分,只有三个方面协调运作,才能保障整个医疗系统正常地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医疗、医保和医药在医疗系统中的定位和相互之间的密切关系,决定了三项改革必须联动,齐头并进。首先,政府对公立医院或其他非盈利医疗机构正确定位,通过适当的补偿机制转变医院“以药养医”的经营模式。其次,政府要下决心彻底解决医药生产和流通环节中的问题,扭转药品虚高定价的局面。最后,调整好医疗保险供、需、保各方利益。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用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的需要”的医疗制度改革目标。      (三)发展社区卫生事业。理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社区卫生医疗服务具有“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六位一体的功能。在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建设中,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至关重要。合理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应该是双层或三层机制,即小病、常见病在以全科医生为主体的社区医院就诊,大病、重病在较大的医院就医。社区医院的医疗成本比较低,患者能够得到比较及时和实惠的服务。为了促进社区卫生服务事业的发展,首先应当大力培养全科医生队伍,使其成为社区医疗服务的主力军;第二,鼓励医生或医生团体在社区开办诊所,诊所或医院既可以是新设立的,也可以是由区级(一、二级)医院改造的;第三,支持民间资本进入社区医疗服务领域,并鼓励社会对社区医疗服务的捐助;第四,将社区医疗服务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将社区医院或诊所视同定点医院。      (四)加快社会医疗保障的立法步伐。为医疗保障制度的推行提供法律保证   医疗保险实行三方付费制度,所以,规范需方、供方、保方三者的责任和行为,特别是加强医疗行为监管,严格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的发生十分重要。因此,要尽快对医疗保障进行立法。对于医疗服务的供方,严格医保定点医院、定点零售药店的准入资格,医保经办机构通过与定点医院、药店签订合同来对其进行规范化管理。对于需方,也要用法律来约束其就医行为。通过分类给付,增加个人费用意识。对出借、冒用医疗保险卡者要受到一定的经济赔偿或停用的处罚。对企业和单位,要通过法律手段强化基金的征缴力度。基金上缴要按时和足额到位,保证医疗保险基金有长期、稳定的来源。对于社会医疗保险管理机构,也要有相应的行为规范,并严格依法行使职权。同时有义务向社会公示其管理的业绩,并接受公众的查询和社会监督。      (五)扶持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真正形成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   为了进一步推动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至少可以从两方面考虑:一是划分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的范围,补充医疗保险应该交由商业医疗保险经营。为此,应用法律的形式界定社会保险的经营范围,对于社会保险管辖范围的,商业保险不应插手;而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以外的领域,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也不应干预。二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扶持商业医疗保险发展的政策。目前的优惠政策力度还不够大,可以考虑借鉴国外的经验,进一步完善与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比如补充医疗保险费在一定额度内(工资总额的4%)予以税前列支;对经营补充医疗保险的公司,保费收入减免营业税;对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部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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